扫码关注

中国阳光能源网

您的位置:中国阳光能源网行业政策正文

广东哪些地类可以用作光伏用地?

2025-08-04 11:29:31来源: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点击:1550 次

日前有网友咨询,广东省哪些地类可以用作光伏用地?广东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此做出回应。
原文如下:
广东省哪些地类可以用作光伏用地?
问:广东省哪些地类可以用作光伏用地?
答: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明确,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远景在世界风能大会分享“随风而动”绿色氢...
  2. 国家能源局关于七起电网公平开放违规问题的...
  3. 内蒙古首批“沙戈荒”风电全谱系齿轮箱产品...
  4. 氢能无人机新突破!全球首款机型在内蒙古试...
  5. 西宁开发区签约百亿级储能项目打造全国储能...
  6. 天津静海:10亿元储能项目建成投产
  7. 全域赋能 协同共赢!TCL光伏科技2025年渠...
  8. 山东首个成规模机场光伏 发电项目在烟并网发...
  9. 太阳能发电等均可申报!国家发改委发布《基...
  10. 中船派瑞最新AEM电解槽发布!2025中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