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发布后,山东积极响应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率先出台竞价实施细则,为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搭建起坚实政策框架。2025年9月,山东成为全国首个完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省份,这标志着山东在落实136号文迈出了关键一步,此次竞价工作圆满完成,深刻影响着山东的能源格局,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精准设计+高效执行
筑牢竞价“公平基石”
山东在此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中,政策设计精准、执行有力、组织有序。一方面,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特性,科学设计竞价方案:分设风电、光伏两个项目组实现分类竞价与出清,设置总机制电量规模94.67亿千瓦时(风电81.73亿千瓦时、光伏12.94亿千瓦时),分类设置竞价上下限(风电0.094-0.35元/千瓦时、光伏0.123-0.35元/千瓦时),以及贴合项目特性的执行期限(深远海风电15年、其他项目10年)。另一方面,考虑到本次竞价为全国首次开展,新能源主体存在较多实操疑问,山东省在竞价开展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每日更新《2025年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问题记录及答复清单》,将收到的咨询问题与解答公开发布,为竞价顺利推进扫清障碍。
在执行层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严格按照流程推进,同时设置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保障竞价全周期公平公正。最终,本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圆满完成,实现“竞争充分、价格合理”的预期目标——风电入选电量59.67亿千瓦时、出清价格0.319元/千瓦时,光伏入选电量12.48亿千瓦时、出清价格0.225元/千瓦时。可以看出,风电和光伏的入选电量均低于竞价电量规模,这正体现了山东竞价机制设计的两个特色:一是设置125%的申报充足率指标以保证竞争程度,当申报充足率低于125%时,自动缩减机制电量规模,直至满足申报充足率;二是对边际机组设置了特定处置方式,在满足申报充足率的条件后,采用边际出清方式确定出清价格,若边际机组入选电量小于其机制电量的50%,取消最后入选项目的入选结果,机制电价取前一个入选项目的申报价格,该设计有效避免了边际机组因中标电量过少导致项目亏损的风险。此次竞价结果充分体现了山东竞价政策的精准性,为深入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锚定“新能源消纳”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山东作为新能源大省,近年来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持续攀升,光伏装机容量位居全国第一。截至2025年7月底,山东省风光新能源装机总量已达1.19亿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47.84%,其中,光伏装机9130万千瓦、风电2749万千瓦。然而,在新能源快速发展过程中,光伏装机增长过快带来的消纳压力日益凸显,最典型的表现为光伏发电时段出现长时间负电价,这一现状说明山东新能源发展需从“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
此次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开展,成为引导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抓手。从机制电量分配来看,本次竞价总规模94.67亿千瓦时中,风电占比高达86%,通过差异化的机制电量配置,明确机制电量保障向风电倾斜。从市场竞争态势来看,光伏竞价电量规模小,直接导致参与竞价的光伏投资主体竞争较风电更为激烈,且未中标机制电量的光伏项目需进入市场化交易,但由于光伏发电时段与社会用电负荷高峰存在显著错配,进入市场后往往面临低电价甚至负电价的困境,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较大。这一安排向市场传递出清晰的调控信号: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吸引更多风电领域资本投资,推动山东能源结构向“风、光、储等多元协同”优化。
释放竞争动能
驱动产业向“高质量”升级
山东省此次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尤其在引导企业科学决策、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方面作用显著。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本次竞价结果中风电、光伏出清价格分别为0.319元/千瓦时、0.225元/千瓦时,形成了清晰的投资价格信号。企业在未来进行项目规划与投资决策时,可以参考本次竞价结果,结合自身技术水平、成本控制能力精准测算项目收益。例如,风电企业可依托较大的机制电量规模与合理出清价格,更有信心布局深远海风电等长期项目;光伏企业则需考虑机制电量规模与激烈竞争态势,审慎评估项目可行性。
同时,竞价机制的市场化属性,将不断推动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并积极降低成本,逐步形成一个“以竞争促进升级”的良性循环发展。为了在激烈的竞价环境中赢得优势,企业会持续优化技术路线、提升发电效率、强化管理能力,并控制建设与运营成本,该过程本质上形成了一种市场化的筛选机制,促使资源向经济性和技术先进性的优质项目集中,实现优胜劣汰效果。最终,这一机制将带动山东整个新能源产业链向更高技术、更优成本升级。
形成积极示范效应
为全国改革注入“强心剂”
山东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的实践不仅展现出其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方面的积极探索精神,更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和路径。从市场信心层面看,本次竞价未出现因过度竞争导致的极端低价,也未因企业哄抬报价引发价格虚高,这一结果为其他省份的市场建设与新能源企业注入“强心剂”,证明通过科学设计竞价方案,可实现“竞争充分、价格合理”的目标,对于尚在观望的其他省份市场建设者而言,这是改革可行性最直观的证明;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这是稳定投资预期的重要信号,将推动更多省份加快竞价工作落地,让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星火”加速形成“燎原之势”。
在政策适配方面,山东的经验更具借鉴意义。山东结合省内新能源发展现状,通过制定合理的竞价规模与上下限,起到引导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作用,这种“立足本地实际”的改革思路,正是其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核心所在。其他省份无论是面临“新能源资源禀赋不均”、“能源转型压力大”,还是“用户电价承受能力差异”等问题,都能从山东的实践中获得启示——通过调整竞价规模、优化价格区间,设计出契合自身发展需求的竞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