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中国阳光能源网

您的位置:中国阳光能源网行业政策正文

山东:新版“两个细则”正式实施

2026-10-13 09:43:54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点击:1210 次

日前,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新版《细则》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本次修订是在2025年印发的细则基础上,聚焦运行突出问题,紧密衔接新版电力市场规则,优化条款设置,经多轮数据测算、集中分析研讨、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总体考核范围合理,统筹兼顾各类主体在并网运行管理中的公平性,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一)优化调整新能源偏曲线考核机制

调整新能源偏计划曲线考核逻辑,将原来全时段考核优化为仅对出力计划曲线低于超短期预测值的时段开展考核,其余时段的偏曲线考核合并纳入超短期预测考核范畴,还原发电计划曲线考核的核心定位。为更好地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需求,优化调整月度累计考核电量封顶比例,合理管控考核规模。

(二)优化调整新能源功率预测准确率考核机制

系统优化调整新能源预测准确率考核,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一是细化功率预测考核系数设置,将原有3档考核系数细化为8档,层次更加分明,进一步降低预测准确率高的场站的考核系数,引导各类新能源场站主动提升短期功率预测准确率。二是合理收紧超短期预测允许偏差范围,与偏曲线考核机制进行适应性调整,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作用。三是合理设置考核封顶比例,调减日前、日内、实时三类单项考核封顶系数,创新设计综合封顶系数,将新能源偏曲线和预测准确率考核的总电量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优化调整并网主体一次调频考核管理机制

按照《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本次修订新增机组一次调频测试滞后时间等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并网主体一次调频运行管理,提升电力系统频率调节能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优化调峰考核条款

进一步完善民生供热机组调峰免考原则,将因核能民生供热导致的机组调峰考核纳入基本调峰能力免考范围;同时,新增环境温度影响相关的调峰免考条款,在确保电力保供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对因环境温度变化导致机组产生的调峰考核,按相应比例免于基本调峰能力考核,充分兼顾机组运行实际与电力保供需求。

(五)优化完善有关条款免考要求

充分考虑各类并网主体实际运行场景,本次修订新增多项免考条款,包括自动化设备运行故障、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相关考核免考,以及直调火电AGC投运率、直调火电AVC考核免考;同时,优化风电场、光伏电站及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的免考申报流程和要求,提升免考申报效率,切实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六)明确有偿调峰适用场景

明确在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正常运行期间,有偿调峰考核相关条款不执行;在现货市场因不确定原因停运期间,按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

鲁监能市场规〔2026〕52号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国家电投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山东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国网新源集团,各新能源企业、地方电厂等各有关并网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优化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山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我办对《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鲁监能市场〔2026〕6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版《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新版《细则》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障并网主体平稳过渡,对风电场、光伏电站、10千伏及以上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虚拟电厂等并网主体部分考核条款设置过渡期,按程序开展模拟运行、试运行。

(一)风电场、光伏电站发电计划曲线、预测偏差考核相关条款,自印发之日起设置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对风电场、光伏电站日内预测偏差考核条款开展模拟运行,暂不予结算;对发电计划曲线考核、预测偏差考核设置考核比例系数,暂按0.8执行,考核封顶限值按规则执行。对存在恶意篡改、虚假上报预测数据及运行参数等违规行为的并网主体,不设置考核比例系数及考核上限。

(二)10千伏及以上并网分布式光伏电站相关条款,自印发之日起开展3个月模拟运行,暂不予结算。202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发电计划曲线考核设置考核比例系数,暂按0.5执行,考核封顶限值按规则执行。2027年4月1日起,按规则执行。

(三)虚拟电厂运行管理相关条款结合全省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开展模拟运行,正式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模拟运行、试运行期间,电力调度机构要逐月组织评估,会同电力交易机构持续完善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和管理流程,并及时向我办提交相关分析报告、建议及意见。

二、各并网主体要加强新版《细则》学习,按要求参与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新能源场站、虚拟电厂等并网主体要强化设备运维管理,加快推进功率预测等技术支持系统升级改造,全面适应新版《细则》考核管理要求。

三、市场运营机构要强化新版《细则》执行管理,统一标准尺度,规范考核返还、补偿分摊、费用结算及信息报送等工作流程。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规范、有序开展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并及时向我办提交分析报告及工作建议。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快推进相关技术支持系统改造,制定新版《细则》执行内部标准、管理流程等,并向我办报备。

四、电力调度机构要组织并网主体进行系统培训宣贯,全面提升并网主体对考核条款的理解程度和合规运营意识。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阅读下一篇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山东:新版“两个细则”正式实施
  2. 海上风电上市公司加码技术研发与产能布局
  3. 2026氢能科技与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山东举...
  4. 楚雄州加快打造全国规模最大全钒液流储能产...
  5. 2027长三角国际水务科技博览会6月4日将在南...
  6. 广东2026新能源机制竞价:仅分布式光伏参与...
  7. 安徽省出台加强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知识...
  8. 四项风电国标提速,构网型风电迎来统一标尺...
  9. 怀集:气象金融协同支持小水电企业融资
  10. 从“跑起来”到“用得起” 氢能产业迈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