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中国阳光能源网

您的位置:中国阳光能源网行业政策正文

江苏要求10月1日起实施风、光最新配储要求

2023-09-22 16:25:48来源:江苏省发改委点击:2840 次

9月1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表示,风电项目(包括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项目以及未全容量并网项目新增并网容量和改造升级项目增加的容量,不包括全部自发自用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以及新增纳入项目库的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海上光伏项目(固定桩基式)均应采取自建、合建或购买新型储能方式落实市场化并网条件。

《通知》指出,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再按长江以南和长江以北区分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比例,均应按照功率10%及以上比例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时长2个小时),配套的新型储能可结合项目就近布局,也可以在全省范围内选址建设或租赁。新型储能项目并网时间不得晚于所配套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时间。鼓励储能项目先建后配,已并网的新型共享储能可按并网容量为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储能容量租赁服务。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江苏光伏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
  2. 国家能源局:1-7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4.7...
  3. 最低0.654元/W!广东能源集团2026年光伏组...
  4. 双Tier 1!锦浪连获BNEF、S&P Glo...
  5.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
  6. 崇信县黄寨风电二期项目投运
  7. 自发水电上网量创近四年同期新高 三峡水利上...
  8. 全球氢能产业平稳增长 中国绿氢产能占比过半
  9. 武汉天源:控股孙公司拟4.04亿元投建储能项...
  10. 高纪凡主任领衔科研团队 天合光能首次以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