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5月15日上午举行发布会,邀请省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推动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情况。省能源局副局长孟凡志介绍了我省在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促进储能市场化发展方面的具体措施:
拉大储能充放电价差。落实《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适当放开现货市场限价,拉大充放电价差,提升储能电能量市场收益。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新能源场站根据收益需要主动配置储能,推动储能由新能源发展的“成本项”转为“价值项”。
拓宽储能盈利渠道。积极推动储能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适时增设备用、调相、黑启动等辅助服务品种,支持储能参与实时电能量市场,加快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交易模式,充分发挥储能快速响应调节优势,提升储能市场化收益水平。
降低独立储能运营成本。明确独立储能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提升储能电站盈利能力。落实存量新能源场站配储责任。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要求存量新能源场站继续执行配储相关政策,稳定存量储能容量租赁收益,保障政策平稳有序衔接。
按照部署,山东将继续大力推动压缩空气、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储能新技术、新场景多元化应用,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新型储能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消纳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