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11:41:27来源:山西省发改委点击:1159 次
7月1日,山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复函》。文件明确,机制电价政策执行前,新能源上网电价结算方案如下。
2025年6月1日(不含)以前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暂按我省现行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执行。
2025年6月1日(含)起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前,上网电量暂按同类型项目月度实时市场加权均价进行结算,暂不参与市场运营费用等回收及分摊分享。
其中,自然人用户分布式光伏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后,自投产之日起予以退补清算。
值得关注的是,5月30日,山东省曾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平稳衔接过渡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给出在新的机制电价正式下发之前,各类项目的上网电价处理方案见下:
原文见下: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复函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关于请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请示》(晋电财〔2025〕488 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省机制电价政策执行前,新能源上网电价结算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2025年6月1日(不含)以前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暂按我省现行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执行。2025 年 6 月 1 日(含)起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前,上网电量暂按同类型项目月度实时市场加权均价进行结算,暂不参与市场运营费用等回收及分摊分享。其中,自然人用户分布式光伏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后,自投产之日起予以退补清算。
请及时组织做好市场主体告知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相关电费结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我委。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参照执行。
抄送: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凡来源注明中国阳光能源网的内容为中国阳光能源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