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中国阳光能源网

您的位置:中国阳光能源网行业政策正文

浙江丽水:新能源配储不低于10%/2小时

2024-01-08 15:31:01来源:浙江丽水市人民政府点击:4782 次

12月28日,浙江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丽水市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
推动“新能源+储能”发展,风电、集中式光伏场站应具备一次调频、快速调压、调峰能力,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储能,可采用租赁、共建或项目自建等方式配置新能源储能。
发挥电网侧储能在平滑负荷曲线、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作用,支撑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支持服务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储能+5G基站、数据中心、充换电设施等多元化应用。
此外,政策还提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电源、储能项目前应征求供电企业的意见。对已按照法定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电源、储能项目,电网企业负责电力配套工程的投资建设,并与电源、储能项目同步开展电力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保障电力配套工程与电源、储能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迈贝特荣登2025福建省创新型民营企业100强
  2. 国庆逛大集,美的真暖空气能中央空调成烟火...
  3. 中国华能正式迁驻雄安新区
  4. 腾格里“沙戈荒”基地首批300万千瓦光伏项目...
  5. 有效期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
  6. 光伏96.4%,风电96.6%!8月全国新能源并网...
  7. 山西中深层地热年度可采资源量约1.35亿吨标...
  8. 刘家峡水电厂:黄河岸边的“时光电站”
  9. 润建股份:拟中标17.53亿元陆上风电项目设计...
  10. 内蒙古氢能产业发展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