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6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2026年1—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情况,听取3月调度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2026年1—4月,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保持良好态势。截至4月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24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5%;新增装机7516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70.7%;发电量1.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36.4%。其中,风电光伏装机累计并网19.11亿千瓦(风电6.61亿千瓦,光伏发电12.50亿千瓦),发电量合计805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4.1%。可再生能源保供应、促转型的作用更加明显。
会议强调,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要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并网消纳工作力度。以科学规划、有序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电网接入、调节、调度、预测、跨区互济五大能力,多措并举提升新能源并网消纳水平。二要积极推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各地、相关部门、企业及电力用户需协同推动绿电直连政策落地,充分释放新能源就地消纳潜力。三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抓好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抓紧办理开工前手续,合理安排工期,确保项目建设进展。四要扎实做好政策落地实施工作。立足政策初衷与长远发展,摸清实际情况,倾听企业诉求,在政策框架内妥善解决问题,结合地方实际精准落实政策要求。五要加快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既要遵循市场价格波动规律,保障新能源企业收益稳定,也要合理拉开价格距离,依托价格信号带动储能发展,助力双碳目标落地。六要加快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发电企业要掌握发、配、用全链条管理及绿电、碳核算等相关能力,向综合型主体转型,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适应市场规则要求。七要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可再生能源发展指标、碳排放考核要求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统筹谋划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做好政策监督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上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