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该项目是海原县委政府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不断拓宽群众可持续增收空间”的安排部署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精神,抢抓国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落地的“窗口期”,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建设的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资源集约化利用的示范工程、惠民工程。
该项目装机容量41.64MWp,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由海原县全县17个乡镇122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租赁监测户、低保户等低收入农户庭院,按照非自然人户用方式备案实施。项目涉及农户587户(监测户229户,低保户64户、残疾户25户、低收入户90户、脱贫户177户、五保户2户),年发电量约5250万千瓦时,年发电收益约1362.4万元,户均租金收益3355元/年,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依托项目分红,村集体对享受分红的海原县全县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未消除风险户等低收入家庭进行动态调整,对纳入监测的农户每年给予不高于2000元的帮扶,多维度拓宽农村低收入家庭增收路径,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添保障。同时,项目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1.63万吨,相应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07万吨、二氧化硫 260.4吨、烟尘162.75吨,项目节能和环保效益显著。
为切实加强项目的统筹协调,海原县委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区、市国网公司大力支持,对全县农村电网同步实施配电网改造,指导做好并网接入、电网调度、电费结算等全流程服务。
为加强项目建成后运维管理,海原县成立了国有海原县分布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统一运维管理、核算收益,确保项目稳定运行和收益资金安全规范管理。起草制定了《“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分布式光伏收益分配方案》,为后续项目切实发挥助农增收奠定基础。
下一步,海原县将继续探索拓展多种形式的“光伏+”综合应用场景,以“绿电”实践推动能源清洁转型和帮助农民赚取“阳光收入”,为海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加更多“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