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中国阳光能源网

您的位置:中国阳光能源网新闻资讯正文

吉林省:继续下放“绿电+消纳”四种模式指标分配权1年

2025-01-13 08:33:27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点击:4781 次

1月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以改革赋能发展 高质量构建吉林特色新型能源体系”有关情况。

吉林省能源局副局长刘学锋对吉林省正在推进“绿电+消纳”四种模式内容及后续完善措施进行了解答。

“绿电+消纳”四种模式是将吉林省宝贵的新能源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也是未来一个时期指导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行动总纲。

一是增量配电网模式,按照“目标导向、远近结合、逐步离网”的原则,创新供电模式,新能源项目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盈余电力不反送大电网,电力供应阶段性离网,全力打造园区绿色可靠供电价格洼地,随着绿电占比提升,供电价格将进一步降低。

二是自带负荷(风火打捆)模式,以“自我消纳、自主调峰”为原则,针对符合国家和省内相关产业政策的新增用电负荷项目,由能源开发企业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并协调火电调峰,电量全额上网,通过双边市场交易,实现用电企业享受低电价、能源企业扩大新能源开发规模的多方互赢。

三是新能源直供模式,以新能源直供电为主、大电网供电为辅的供电方式,即“高比例全部自发自用,低比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新能源建设规模不超过负荷端所需电量的1.2倍,上网规模占比不超过20%,降低整体运营成本。

四是孤网运行模式,建设相对独立运行的孤立局域电网,当新能源端发电较多时,负荷端能够提高自身运行功率,并通过储能、储氢等形式进行消纳调节;当新能源端发电能力不足时,能够从储能、储氢等设施中放电(氢),必要时能够进行负荷侧管理调整生产计划。

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关于新能源发展专项工作部署,吉林省能源局将持续完善政策设计,进一步释放“绿电+消纳”政策红利,推动省内新能源资源就近就地开发和高水平消纳,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继续下放“绿电+消纳”四种模式指标分配权1年。

二是拓宽四种模式适用场景。结合实际工作和各地区所提建议,对符合“绿电+消纳”四种模式发展的思路和做法予以明确,推动更多地区能开展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需要的项目。

三是建立新能源指标动态调整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整个产业合理有序发展,避免出现“跑马圈地、围而不建”的现象。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江苏最大海上风电机组在盐城大丰完成吊装
  2. 华润电力在菏泽成立风电公司 注册资本约4.6...
  3. 《中国氢能发展指数设计及评估》发布
  4. 南方电网宝池储能站充放电量逾1亿千瓦时
  5. 四川省最大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在攀成功并...
  6. 2025年7月12398热线江苏区域投诉举报情况通...
  7. 1.95GW! 浙江绍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
  8. 重磅!三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调整
  9. 国家能源局:7月核发绿证2.36亿个
  10. 玛尔挡水电站:年累计发电量突破3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