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

中国阳光能源网

您的位置:中国阳光能源网新闻资讯正文

官方回复:屋顶光伏是否需要环保部门审批验收

2024-10-28 10:41:02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点击:10665 次

日前,有用户向南京市政府咨询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需不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验收?。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环评审批部门审批;其他光伏发电,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详情如下:
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需不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验收?
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需不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验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1.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的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环评审批部门审批;2.其他光伏发电,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具体要求请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咨询属地环评审批部门。
新闻排行榜 今日 本周 本月
  1. 2027长三角国际水务科技博览会6月4日将在南...
  2. 广东2026新能源机制竞价:仅分布式光伏参与...
  3. 安徽省出台加强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知识...
  4. 四项风电国标提速,构网型风电迎来统一标尺...
  5. 怀集:气象金融协同支持小水电企业融资
  6. 从“跑起来”到“用得起” 氢能产业迈向规模...
  7. 华电新能等成立氢能科技新公司
  8. 菏泽鲁西新区储能产业集群加速成势
  9. 重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
  10. 2.895元/W!山西300MW光伏基地项目EPC...